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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我院2019-2020学年优良学风集体、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28浏览次数:272

各班级:

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,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,根据《我校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》(20195月修订)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9—2020学年优良学风集体、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名额

1、优良学风班:3个;

2.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:8个;

3、优良学风示范班:择优推荐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的评选标准请参照《我校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》(见附件1)及《我校班级学风评估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2)的相关规定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、班级、个人申报

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分别填写《我校“优良学风班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3)、《我校“优良学风示范班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4)、《我校“优良学风先进个人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5),根据评选办法规定,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112日前递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评。

2、学院审核

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,组织申报班级、个人进行公开答辩,于1113日前做好评比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工作,并在1113日将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(处)。

3、学校审定

校学生工作部(处)对各学院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资格审查,并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,确定名单,最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评比结果。

  

附件1:我校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(2019年5月修订).docx

附件2:我校班级学风评估指标(2020年7月修订).docx

附件3:我校“优良学风班”申请表.docx

附件4:我校“优良学风示范班”申请表.docx

附件5:我校 “优良学风先进个人”申请表.docx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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