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对象
当年在籍的普通高校本科生。(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)
二、评选条件
凡申请本奖学金的本科学生,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2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力能手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;“创新创业”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;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。
3.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三、评选安排
1.申请学生填写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》,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。
2.各学院初审后,将评选出的1名候选人结果公示,同时将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》和《宝钢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》于7月13日前各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(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@126.com)
3.对各学院上报候选人评审推选出1名候选人,结果进行公示。同时上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。
我校学生处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0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