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团中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和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特制定我院2020年团员线上评议的工作方案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的
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,通过学习教育、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,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,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,达到激励团员、整顿队伍、纯洁组织的目的。
二、评议对象
全体2017、2018、2019级在校大学生团员
三、开展方式
开展团员评议工作应召开线上团支部大会。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,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,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。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。
四、评议等次
团员评议等次分为: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%以内。
五、评议标准
团员评议标准为: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;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强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;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;自觉遵守团章,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,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;学习成绩优秀,善于创新创造,具有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成为注册志愿者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。
“优秀”为符合评议标准并能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“合格”为基本符合评议标准。
“基本合格”为在评议年度(2019年)内受过警告、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,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。
“不合格” (有下列情形之一)为:理想信念动摇;严重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;团的组织意识淡漠,不能履行团员义务、不执行团的决议,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;有违法违纪行为;在评议年度内(2019年)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。
六、评议流程和时间安排
1、5月12日-18日:团员个人总结。每名团员围绕自己在评议年度内(2019年)期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;
2、5月19日-28日:团支部民主评议。团支部召开线上支部大会,进行团员个人总结陈述,并开展民主评议;
民主评议阶段,团员按照顺序根据《团员评议个人总结表》(附件1)进行自我陈述,然后其他团员对其进行测评,填写《团员评议民主测评表》(附件2),依次进行。团支部综合个人自评、团员测评投票结果,结合团员日常表现,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,填写《团员评议团支部汇总表》(附件3),报学院团委批准。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上报的建议评议等次和比例,研究确定最终等次,填写《团员评议学院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。
(1)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,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,团支书在智慧团建录入评议结果(智慧团建-两制-团员教育评议- -选择评议结果“优秀”;两制-年度团籍注册-选择“2019年度”-进行注册)。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,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,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。
(2)对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,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,团支书在智慧团建录入评议结果(智慧团建-两制-团员教育评议- -选择评议结果“合格”;两制-年度团籍注册-选择“2019年度”-进行注册)。
(3)对基本合格的团员,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,予以教育帮助。团支书在智慧团建录入评议结果(智慧团建-两制-团员教育评议- -选择评议结果“基本合格”;两制-年度团籍注册-选择“2019年度”-进行注册)。
(4)对不合格团员,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,限期改正。团支书在智慧团建录入评议结果(智慧团建-两制-团员教育评议- -选择评议结果“不合格”)。三至六个月后,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,反省自身错误,有明显改进的团员,再次进行团员评议;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,应当劝其退团,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团籍,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。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、实事求是,做到事实清楚、理由充分,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,不定比例、不下指标。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,除特殊情况外,应当吸收本人参加,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,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。
(5)评议结果“基本合格”及以上方可进行当年度团籍注册,“不合格”不可进行团籍注册,直至下次评议合格为止。
附件: 1、我校团员评议个人总结表.doc
共青团我校委员会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分团委
2020年5月